机动车典当业务 【业务简介】 机动车质押贷款业务,是为客户提供方便、快捷的融资品种。 【业务受理对象】 一、个人客户 18周岁以上,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本市或外省市人员均可; 二、公司客户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; 三、汽车经销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境内企业。 【质押物范围】 在长治市车管所登记的个人、公司所有机动车辆及商品车。 【所需资料】 一、个人车辆 1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本 2、购车原始发票、车辆关税证明(进口车辆)、购置附加税本、车辆保险单、车船税完税证明、养路费交费票证 3、车主身份证 二、公司车辆 1、机动车登记证、行驶本 2、购车原始发票、车辆关税证明(进口车辆)、购置附加税本、车辆保险单、车船税完税证明、养路费交费票证 3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、营业执照 4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/董事会决议 5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 6、被委托人身份证 7、客户需带单位公章、财务章签署合同 三、汽车经销商 1、商品车合格证、随车工具包、进口车关税证明 2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、营业执照 3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4、法人身份证、法人授权委托书 5、客户需带单位公章、财务章签署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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