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营业务范围: 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 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典当综合费用率及利息标准(月): 动产质押4.2%,利息5% 财产权利质押2.4%,利息5% 房地产抵押2.7%,利息5% 典当期限规定: 最短15日,最长6个月。续当期5日,超出加收0.5%滞纳金,续当期满如不赎当也不续当为绝当。 典当业务流程: 1.审当 程序: 1.审查当户证照 2.审查当物证照 要求: 1.当户证照合法有效。 2.当户、当物户名、证照一致 2.验当程序: 1.核对发票、单证 2.价值评估 3.确定当金额度及综合费率标准 要求: 1.按成新率及现行市价评估价值 2.按评估价值50%~90%折算典当金额。 3.按既定利率、手续费、保险费、保管费确定综合费率 3.收当程序: 1.签订典当协议书 2.收当入库 3.制票付款,收取费用 要求: 1.当户在协议及各部门的过户表上签字、盖章 2.当户身份证复印件,证照列出清单交保管员入库封存 3.按当票付款,收取综合手续费 4.当期1~6月 5.如房产车辆典当,收回所有钥匙 4.赎当程序: 1.当户凭当票办理赎当手续 2.结清综合手续费及典当本金 3.办理出库手续 4.发票单证归还当户 要求: 1.出库时认真核清当物 2.凭出库通知单出库 3.做好当物交接 5.转当程序: 1.当户填写《转当申请书》 2.核对发票,重新确定当期、当值、当率、费率,填写《转当评审表》 要求: 1.《当票》客户联(后附转当凭证客户联)交客户接收 2.同收当程序 6.续当程序: 1.审核原当票、居民身份证(或其他有效证明) 2.交纳前当期的利息和续当期的综合费 3.查验当物,签订续当合同 要求: 续当期不得超过原当期,续当期利率、费率不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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